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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以“有价”赔偿,护“无价”生态

原创 王昭华2023/05/19 21:03:1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昆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 55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是守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保障,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小昆从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37件,涉案赔偿金额2665.56万元;已结案135件,开展修复11件,涉案金额1687.69万元

张浦镇南范基江河道

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地

在张浦镇南范基江河道河畔,河水蜿蜒流淌,岸边花草树木郁郁葱葱,交错生长。清澈的河水,在阳光照射下波光粼粼,不时还能看到鱼儿自在游弋。作为我市首家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实践基地,南范基江河畔“守护绿色家园”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地通过新增滨水步道、儿童活动区、河道护岸改造等举措,着力打造融生态恢复性、公众参与性、宣传教育性于一体的生态基地。

据悉,该实践基地由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昆山生态环境局与张浦镇人民政府共同打造,旨在通过实体化法治宣教的形式,督促污染责任人积极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推动公益损害赔偿制度落到实处,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公益事业。该基地建设资金源于昆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项账户,是昆山市推动公益损害赔偿制度落到实处的有益探索。

昆山高新区玉湖公园

生态环境损害教育基地

对生态环境的有益探索也在昆山高新区玉湖公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教育基地发生着。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我市某纸塑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有机溶剂,以每桶300元至700元不等的价格,交由无回收、运输、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个人进行非法处置,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经第三方评估,该案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共计525.45万元。

在昆山生态环境局、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昆山高新区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与多次协商下,该公司主动提出以货币赔偿形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主动承担昆山高新区玉湖公园环境警示教育宣传费用。该案例还于去年成功入选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薇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承担赔偿、修复环境,有助于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切实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近年来,昆山始终坚持“依法合规、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跟踪问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线索筛查、高办案质量、提升修复效果,以修复为目标,强化污染担责,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索赔条件的案件实现“应立尽立、应赔尽赔”,切实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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